昆明设立无人机禁飞区:机场两侧两端超千平方公里禁飞

今年以来,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频发,特别是无人驾驶航空器进入机场净空保护区,严重影响了公共安全、航空安全。今年2月至5月,昆明长水机场先后发生6起无人驾驶航空器侵入机场净空保护区事件,不同程度导致航班延误、备降等情况,对民航飞行安全构成巨大的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云南形象。事件发生后,引起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

相关阅读>>>
关于将昆明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确定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禁飞区域的通告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电〔2017〕5号),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印发了《无人驾驶航空器专项整治方案》,省政府转发了国务院文件,并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整治工作作出安排。5月10日下午,省政府紧急召开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工作专题部署会,省委副书记、省长阮成发同志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和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应急谋远和标本兼治相结合,以强有力的举措全面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查处和严厉打击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行为,确保航空安全和公共安全。

昆明长水机场净空范围

昆明长水机场净空范围

会后,省民航发展管理局及时发出了《关于落实将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公告确定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禁飞区域的通知》,要求机场部门向各机场所在地州市、县政府提供各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资料,由州市(县)政府迅速向社会发布公告,将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确定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禁飞区域。公安部门迅速启动了查处、打击工作。工信、工商等部门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销售等环节开展排查。民航云南监管局、民航云南空管分局、机场集团等民航部门及时部署整治工作。昆明市已率先开展对“低慢小”和无人机的专项整治工作,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机场净空保护工作。

5月11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7〕25号),要求充分认识全面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面临的严峻形势,提高思想站位,时刻警钟长鸣,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对航空安全隐患零容忍的态度,全面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乱象的规范治理工作,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航空安全万无一失,绝不能因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导致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航班延误、返航、备降等事件而影响云南形象,危害公共安全。

下一步,全省将采取以下措施,对无人驾驶航空器乱象进行规范治理。

第一,成立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工作领导机构

省政府成立了全面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工作领导小组,宗国英常务副省长担任组长,张太原、董华副省长担任副组长,省政府有关副秘书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民航发展管理局、省体育局、省政府新闻办、民航云南监管局、民航云南空管分局、昆明海关、机场集团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驻昆空军部队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全省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公安厅。

机场所在地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作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也要参照成立领导小组,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明确任务,确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二,迅速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专项整治活动

2017年5月至8月,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专项整治活动。全省各级民航、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工商、体育等部门及有关部队联合行动。

专项整治分为清查摸底、集中整治、总结评估三个阶段。2017年5月底前,完成对无人驾驶航空器、无人驾驶航空器培训机构及操作人员的登记普查。7月31日前,对全省各机场、机场周边、重要设施和敏感地区,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违规问题监控处置和处罚,依法严厉打击违规、清理乱象、正规秩序。8月底前,根据专项整治情况,总结经验做法,研究提出建立健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长效机制的措施办法。

第三,标本兼治、应急谋远,不断强化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管理

一是由机场所在地的州、市政府负责,省公安厅、省民航发展管理局、云南机场集团配合,5月12日前划设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向社会公布无人驾驶航空器禁飞区域,在区域边界、路口等醒目位置设立禁飞标示牌,并注明净空保护有关规定,便于群众识别。

二是机场所在地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将组织专人专岗,并于5月12日前到位,加强对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禁飞区域的巡防巡控。

三是不惜代价,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全面强化机场区域的对空监视和安全防范措施,做到早发现、早应对、早处置,确保不发生无人驾驶航空器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和禁飞区的违法违规飞行。

四是建立机场、空管、公安等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分工、强化协同,落实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效控制违法违规飞行的安全风险。

五是加大对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的打击力度,及时发现、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是公安部门将“拉条挂账”,认真排查、及时掌握并依法严肃查处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涉及的相关单位和人员。

七是工业和信息化、工商、民航等部门将加强协调配合,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生产、销售、使用、监管全过程进行严格规范管理,实现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可识别、可监测、可追查。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将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研制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种类、数量、主要性能指标等进行备案登记,督促企业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无人驾驶航空器身份识别。工商部门将督促无人驾驶航空器销售企业对购买者实行实名制登记,对销售“黑飞”产品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同时发挥各类专业协会等社团组织的作用,教育引导无人驾驶航空器爱好者依法依规飞行。

八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普及法律法规、机场净空保护知识和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规章制度,开展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俱乐部活动。讲清违法违规飞行行为的危害性,强化警示教育效果,提高社会公众守法和安全意识。相关部门将及时发布行业政策信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设置举报电话,公布举报方式,畅通举报渠道,重奖举报行为,形成群防群治的大格局,营造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航空安全的环境氛围。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本站保留追诉权:看看云南 » 昆明设立无人机禁飞区:机场两侧两端超千平方公里禁飞

评论 抢沙发

评论前必须登录!